不要吧~~~~我搞装修设计这么多年了,还没有听说过要备案的~~!就算备案也不用交钱吧~~~!我只是泄泄愤哈~~~还是听物管的吧~~~~
题主好,首先,提醒您假如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依照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清楚表明:“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由此看来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目前,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假如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您朋友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现在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购房者需要进行更名,开发商都将收取更名手续费,开发商称这一收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行规。开发商解释说,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合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同样的费用:一是只交了定金;二是签了正式合同并付了首付款的;三是签了合同并已办完按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