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如家庭装修、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可以的。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如家庭装修、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公积金提取方法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2、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登陆个人账户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签订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3、协议签订完毕,借款人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公积金提取即可。
你好。1.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希望能帮助到你。
东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最好亲自去一下,一切都很清楚。
只需要本人拿着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以及单位开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参考“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沈住公[2004]10号)”中第三章:提取凭证第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并按下列要求出具相关证件:(一)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
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或从网站*,用A4纸打印。 2、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已封存的除外) 3、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便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制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