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一.调查、评估1.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行为是否真实合法,核实首期付款是否达到全部价款的30%;3.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是否正常;4.借款人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权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件,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是否良好等。二.审查、审批1.贷款审查部门对调查部门报送的借款人资料和调查意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一.调查、评估1.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行为是否真实合法,核实首期付款是否达到全部价款的30%;3.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是否正常;4.借款人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权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件,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是否良好等。二.审查、审批1.贷款审查部门对调查部门报送的借款人资料和调查意见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借款人资格及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2.审查贷款抵押、质押及保证担保的合法性;3.审查贷款额度、期限是否与借款人收入相符等。4.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审批人审批,审批人提出贷款金额、期限和担保方式的审批意见。三.签订合同、贷款发放1.管理中心同意贷款的,由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含抵押、质押、保证合同)。2.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到质押凭证发放银行办理有价证券止付登记手续。3.根据借款合同,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款通知书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人帐户或个人储蓄帐户
步骤/方法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规定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2、贷款受理: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并与申请人实行面谈,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3、签订合同:借款人及配偶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4、贷款发放:借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将贷款金额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期房)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二手房、现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2、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3、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收入证明一式两份;5、2002年1月之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或曾在丽水市各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出具的《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跨县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二份。
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由银行进行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中心审查。2、中心进行审查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审查,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4、借款人离开贷款大厅,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查清自己公积金交付的资金管理中心或者分中心,第二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材料,第三步分中心初审,第四步银行调查,填写合同,第五步放款,需带的材料因各人购房等情况不同而不同,可以申请贷款时问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查清自己公积金交付的资金管理中心或者分中心,第二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材料,第三步分中心初审,第四步银行调查,填写合同,第五步放款,需带的材料因各人购房等情况不同而不同,可以申请贷款时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