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只要个人有稳定的工作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即可到银行申请;用房屋抵押申请装修贷款的条件往往对抵押的房产有一定的要求。若是用正在换按揭贷款的房子作为抵押,需要房主提供房产证同时该房产有贷款空间,如一套房子最多只允许贷款7成(或者8成),按揭贷款还剩4成,就可以再贷4成的消费贷款,具体可以各家银行要求为准。
你好。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产品,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望采纳,谢谢
以下为通过银行办理的一般流程,具体办理流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应详细做好准备,了解充分。公积金装修贷款办理流程如下:1.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人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同时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2.银行对借款人交验的证明和资料审查通过后,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将合同正本交给银行;3.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证,抵押住房保险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4.银行办妥借款担保手续或收押《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办理放款手续;5.银行受借款人委托,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以支付装修用款名义将贷款以转账的方式划至装修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
您好!只要开具装修证明然后再到公司备注一下就可以了。
以下为通过银行办理的一般流程,具体办理流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应详细做好准备,了解充分。公积金装修贷款办理流程如下:1.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人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同时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2.银行对借款人交验的证明和资料审查通过后,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将合同正本交给银行;3.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
以下为通过银行办理的一般流程,具体办理流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应详细做好准备,了解充分。公积金装修贷款办理流程如下:1.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人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同时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2.银行对借款人交验的证明和资料审查通过后,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将合同正本交给银行;3.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流程是: 1、申请人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当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一般情况下是没问题的,你说你要买房就行的,拿房产证去,公积金也不知道你是否拿来装修还是买房的对吧 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平台:市民咨询相关业务政策可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自主选择贷款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都在公积金中心的贷款服务大厅开设了服务窗口,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9家银行中选择贷款银行。目前成都市现房贷款的需求量较大,为了满足职工多样化的贷款需求,我们开通了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房贷款”业务的推出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覆盖范围,职工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保障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6、购买贷款产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许多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有许多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你好,潍坊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第五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抵押加担保、质押等担保方式,借款人根据情况采取贷款担保方式。第六条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填写“潍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中心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夫妻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6、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7、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8、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第七条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上述资料10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正式答复;经审查同意的,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及从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第八条借款人采用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手续:1、以现房(包括二手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2、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住房作抵押的,由售房单位与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房屋财产保险由借款人自愿选择。3、借款人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与担保公司及受委托银行签定保证合同。4、对用于抵押房屋价值的确定,新房以购房合同的约定价值为准;组合贷款以管理中心和银行共同认定的价值为准;二手房以评估价及贷款人认定的价值为准。借款人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评估证明、“他项权证书”原件、有关保险单(正本)及保证合同交付受托银行。规定时间内未办妥抵押和担保手续的视为放弃贷款申请。第九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须是中心认可的楼盘和开发商。第十条抵押物权或质押物的审查。审查拟抵押的财产或质押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37条、第75条的规定,确认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的合法性。第十一条借款人收入情况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审查。审查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及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属实。第十二条为确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安全,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根据考察人报告上的建议,集体研究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由法人代表签批。各管理中心要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由有关人员组成,县市区不应少于3人。第十三条借款人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将质押权利、凭证交付受托银行,填写“质物交接清单”。第十四条贷款资料及手续完备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同意发放贷款,并向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单,将款项分批拨入受托银行专户,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分笔划入为借款人开设的贷款专户,然后由该账户拨入售房单位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