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上写,费用由乙方承担。请问乙方应该负责个人所得税吗
一般是不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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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上写,费用由乙方承担。请问乙方应该负责个人所得税吗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因该房屋买卖所产生的所有税费都应该乙方承担。
1.概念A.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即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当期所得税不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而是当期确认的应交所得税。企业在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规定的不征税他需要调整的因素B.此处的所得税费用实质上是指的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 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所得税2.例题 AS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010年12月31日预计2011年以后不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且所得税率将变更为25%。(1)2010年1月1日期初余额资料: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为30万元(即因上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万元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为13.5万元(即因上年预计负债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0万元而确认的)。(2)2010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资料: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 500万元,计税基础为1 000万元;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万元。(3)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2010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应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而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两者的性质不同,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而应缴所得税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应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而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两者的性质不同,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而应缴所得税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