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题主好,据我所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49-1号,可以搭乘3路、5路、13路、6路、8路、1路、7路公交车到达那里。
2017年陕西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2017年陕西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及流程:1.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7年陕西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2017年陕西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及流程:1.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7年陕西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2017年陕西安康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或部分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安康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提取人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后出具证明 (二) 提取人或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持单位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提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核心办理批准、提取手续。 第十七条 办结时间。公积金核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管理核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的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审核,单位出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在管理中心预留印鉴;(二)提取人持《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同时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章,个人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凡委托他人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托人承担。管理中心接到职工的提取申请和单位审核的提取凭证,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当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或提取人,不准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职工本人或者*人到中心各分支机构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或*人到业务大厅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向提取前台受理人员提交提取*。 如果属于销户提取情形的,提取受理人员必须先查询职工个人账户状态是否为“封存”,尚未封存的职工账户必须先办理账户封存业务,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审核:提取受理人员审核提取*是否真实、齐全,并将提取*录入系统,核定本次提取金额。 三、提取复核:提取复核(审批)人员对提取*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金额逐一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审批完成提取业务。 四、打印凭证:提取复核人员打印一式两份的提取凭证,职工本人或*人对提取凭证上的*确认无异议后,在职工本人或*人处签字确认,并加盖指纹,复核人员加盖提取业务专用章。 五、综合复核:分支机构综合复核人员对提取*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提取*发送给中心财务处。 六、划款:中心财务处按照分支机构发送的提取*,将提取金额划转至提取职工的联名卡内,职工*亡的可以转入*人的*或者存折。 七、*整理:提取柜台将一份提取凭证交提取职工或者*人,一份提取凭证和提取*一起装订留档,并且由审批人员在提取*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和本人业务私章,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职工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各业务大厅应该在当日为职工办结提取手续;因特殊原因当日不能办理的,由提取柜台审批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能否办理的答复。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首先我们需要具备的一个条件是装修的提取公积金的本人要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这是一个首要的条件。2、其次大家需要有自己买房子时候的一些证明,大家需要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这样才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新房子还没有拿到的话,大家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3、另外还需要具有与装修时候相关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可以!但是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四)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提取步骤: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两种表格都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需要出具的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积金缴纳磁卡,购买房屋的全额发票或收据,户口本,省份证,如果需要同时支取爱人的还需要出示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