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你好,这个需要走以下的流程、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你好,(一)流程图 申请、单位初审→中心审核、审批→支付 (二)流程图说明 1、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 2、中心审核、审批。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提供如下需审核*: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明; (4)职工退休的,提供本人的退休证明; (5)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提供劳动部门或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迁出本省(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1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提供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13)被宣告*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亡证明、与*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 2、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该项工作依据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 (四)*存档 职工个人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在业务大厅长期保存。
您好,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积金会员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出国定居”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属“会员死亡”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您好,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积金会员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出国定居”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属“会员死亡”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带齐材料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中心将*录入系统,出具《购房一次性提取确认表》,申请人填写签字——中心按申请人确认内容录入系统——申请人持社会保险(公积金)卡至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日前我市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暂行规定》,从2020年开始,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后,无需每年再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一次还贷提取手续。根据规定,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支(办事)机构)自动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可使用资金,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内部转账的方式直接抵还其每月应还贷款本息。委托自动提取还贷采用一次委托、自动划转、足额抵扣的方式。凡在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或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及本人正常缴存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借款人及配偶申请或已取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单身或虽有配偶但只申请委托提取本人或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金额用于还贷的,申请条件只考虑借款人本人或配偶。规定要求,已取得公积金贷款,在每月14日(含)之前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当月开始执行划转;在14日之后申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次月开始执行划转。对于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自放款的次月开始执行。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当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中可使用公积金余额之和大于本月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当借款人及配偶账户中可使用公积金余额之和小于本月应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本月不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待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之和大于月应还贷款本息时,再执行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应保留至少1元的资金。因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可使用资金不足,当月不能执行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的,借款人应及时在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偿还本月应还贷款本息的资金,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委托自动提取还贷期间,借款人出现逾期贷款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暂停,待还清逾期贷款本息的次月恢复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借款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借款人与配偶共同申请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婚姻关系证明);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手续,也可于还款期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各分支(办事)机构办理。
苏州园区公积金摊还材料需:(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注:申请对象可以是主贷人、主贷人配偶、主贷人直系血亲??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方式一次性还款法(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必须优先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当公金贷款结清后,会自动冲还商业贷款本金。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介小灵通。??逐月还款法(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于归还商业贷款)
在职的话是不可以正常提取的,要非苏州农村户口回乡务农才可以提取的,提取比例去年七月份以前的70%左右,七月份以后的只能取18%左右,但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的,提取时都需要离职证明和回乡务农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是要你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盖章确认的!而且园区有规定你因回乡务农提取过公积金后是不能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所以一定要在等你确定要离开苏州才能取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