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双方进*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合同和其他*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
应该到当地的房产局,土地局打听具体情况,在土地局那打听一下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费用可能差很多,多跑跑中介,他们一般比较通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大致的流程以下: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经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时间1般每一个环节都是两周左右时间内办完,规定散布在各个部门规章中,但是中国行政机关的效力和规定的有差距,只要不是诉讼程序1般不会严格依照规定做的,做好被拖时间的思想准备吧
工业用地契税按照3%征收。标准比较多,我只讲一部分:二手房,房产证日期过了5年的话90平方以下为1%.90平方以上为2%,没满5年的话,90平方以上为4%。期望对你有用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大致的流程以下: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经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时间1般每一个环节都是两周左右时间内办完,规定散布在各个部门规章中,但是中国行政机关的效力和规定的有差距,只要不是诉讼程序1般不会严格依照规定做的,做好被拖时间的思想准备吧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
工业用地上建的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只是比较麻烦。需要关注的是,这套房屋土地仍为国家所有,使用年限约为40年,比70年使用年限的普通住宅短很多。这套房屋土地证上标明使用期限通常约34年上下。通常有中介公司认为,工业用地上的住房,应该要转变土地性质才能上市交易。否则可能存在非法操作,由于土地性质通常很难发生变更。工业用地上的房子拿来当住宅使用,这种做法没有按实际用途进行操作,可能会有风险。在正常交易之前,这块土地应该先由工业用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并且,土地变更应该先在规划用途上进行确定,然后需要重新进行招拍挂,“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一定还能继续使用该宗地块。变更土地性质后的房产,假如已经获得房产证,还是能够正常过户的。只是土地性质需在国土局转,变更之后土地性质仍保持工业用地性质。
一、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总费用等。取得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的准备阶段。 二、工作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标志。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地质勘察(为建筑设计提供数据)。费用为300-600元/孔(依据工程数量和地块的地质而定)。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施工图设计 4、消防申报、审查 5、安评、环评 6、图纸审查,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图纸备案 7、取得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完成后到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9、去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原件) 该阶段的详细办事流程在新建厂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有提供。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1、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报告),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2、正式用水申请 3、施工用电申请、正式用电的申请(设计、审批、施工、调试、验收)。 4、天然气的使用申请。 5、各单体建筑及总平的施工(含土建、消防、净化、工艺管道、电气、暖通、绿化等)。 四、工程的验收 前提条件是承建方履行完工程合同。 1、正式供电(供电局提前完成配电验收)、供水。 2、测绘局完成规划验收。 3、办公楼、生活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 5、消防大队完成消防验收。 6、质检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报当地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8、试生产三个月内报当地市政府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 此阶段参与的单位有:设计院、勘察院、当地管委会、当地持检站、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等。 五、将各项验收资料提交房管局,房管局审批后进行放证。
工业用地上的房产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实验室、会议室、产品展览室、仓库、变压器房、危险品库、公共厕所、职工宿舍、门卫室等等一切地上建筑。这些都要办理房产证,这样将来需要验资或贷款时就有根据。办理房产证时要拿出原来批准的企业建筑设计图、竣工验收证书和工业用地土地权证,以企业的名义向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