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建设单位名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要求打印)所有制性质如实填写(要求打印)建设单位地址如实填写(要求打印)电话如实填写(要求打印)法定代表人如实填写(要求打印)领证人如实填写(要求打印)工程名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要求打印)建设地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要求打印)合同价格与《施工合同》一致建设规模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要求打印结构类型结构类型:钢结构、框架、框剪、剪力墙、砌体、其他;总层数:地上层地下层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要求打印)合同开工日期与《施工合同》一致合同竣工日期与《施工合同》一致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施工分包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申请单位: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签章)年月日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一)、在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
一、土建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开工批复; (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勘查表); (6)已确定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证明书;施工合同(含劳务、桩基分包合同)、施工企业及分包企业备案证); (7)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公建配套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公建配套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住宅小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备案登记表、抗震设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审批表; (9)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明); (10)监理手续(监理合同、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总监证书及监理企业备案证); (11)建设资金已落实(银行出具的本工程资金证明);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 (13)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14)涉及到深基坑并可能造成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项目需提供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市政基础设施保护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