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这个可以到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在地规划局网站上查询。每个地方对办理的程序不一样。但大同小异,基本都是需要放线验线册,规划用地方案批复、设计条件、土地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效果图。
这个可以到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在地规划局网站上查询。每个地方对办理的程序不一样。但大同小异,基本都是需要放线验线册,规划用地方案批复、设计条件、土地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效果图。
办理程序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审批类别:核准二、许可依据:《城乡规划法》三、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窗口受理→科室初审→现场踏勘→联席会议研究→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发件四、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需经镇村建所、镇政府签署意见);2、土地使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人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原件;4、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复印件;5、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所附用地规划红线图影印件;6、总平面布置图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