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一)主要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筑使用性质调整申请、古建筑保护、维修等项目):(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会审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文件及扩初批复文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6)经批准的在1:500(1:1000或1:2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一份及有其他要求的材料。(二)临时建筑、临街装修、零星建房项目:(1)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土地权属证件;(4)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5)1:500(1:1000或1:2000)总平面布局地形图二份及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3、申报程序: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4、办理期限:主要建设项目及临时建筑、临街装修、零星建房项目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外广告设施、雕塑工程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型公共设施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管线开口符合规划的即时办理。
(一)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拆迁完毕。 (四)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合同)。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六)委托监理。 (七)质量...
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1、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2、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取得土地权属文件。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文件);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文件);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消防、人防、配套、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4、同意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