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及费用:
1、公证委托:权证专员陪同买卖双方至公证处办理公证;
公证费:400元(公证处收取);
2、资金监管/按揭贷款:权证专员陪同买卖双方至银行监管/按揭(约10个工作日);
评估费:500-1000元不等(视具体而定,由银行代评估公司收取);
3、赎楼(取旧证):权证专员跟进赎楼进展并反馈至买卖双方(约20个工作日);
佣金:成交价×3%;担保费:担保金额×1%;关外须另行缴纳300元手续费;
4、交齐佣金/递件过户:权证专员陪同买卖双方至交易中心递件(约5个工作日);
预收赎楼罚息:按《抵押(借款)合同》约定收取(银行收取);
预收短期借款利息:担保金额×1%(银行收取);
5、缴税取新证:权证专员陪同买卖双方至交易中心缴税取证;
税费:凭税单支付(产权交易中心收取)
6、抵押登记:权证专员陪同买方至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约5个工作日);
抵押登记费:80/550元(产权交易中心收取);
7、放款对账:权证专员对接买卖双方核对楼款;
8、交房:经纪人陪同买卖双方办理水电过户并交房;
备注:
①卖方红本在手或者自行赎楼的,可省略“公证委托”和“赎楼”环节;买方一次性付款的,可省略“抵押登记”环节;
②监管/按揭银行及赎楼公司均由居间方指定;
③相关税费以征收部门数据为准,多退少补:以上各环节受理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
④关外是指一下行政区:宝安、龙岗、龙华、光明、坪山。
1、营业税(卖方)。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产权登记变更,发放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物业交割。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