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选定理想的房源后,申请人可委托房屋中介机构办理贷款申请;也可直接向有关银行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资料;2、经银行审批同意,经办行与借款人和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落实贷款条件,包括还款方式、贷款年限等;3、银行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和资金划付手续;4、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定期偿还贷款本息;5、在所有贷款结清后,即可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
办理流程:1、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付清首付款或办理资金托管协议;2、携带二手房贷款材料,填写房屋贷款申请表;3、银行进行房贷贷款审批;4、银行放款至托管中心;5、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办理流程:1、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付清首付款或办理资金托管协议;2、携带二手房贷款材料,填写房屋贷款申请表;3、银行进行房贷贷款审批;4、银行放款至托管中心;5、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办理流程:1、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付清首付款或办理资金托管协议;2、携带二手房贷款材料,填写房屋贷款申请表;3、银行进行房贷贷款审批;4、银行放款至托管中心;5、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衡水公积金贷款流程是: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