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驻马店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包括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以及购房材料、个人或夫*双方的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如果是期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还要确定该房产是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如果没有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是二手房,一定要过户后才能办理贷款。
张掖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你好,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