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1、签署二手房买卖协议,付清首付款或办理资金托管协议;2、携带二手房贷款材料,填写房屋贷款申请表;3、银行进行房贷贷款审批;4、银行放款至托管中心;5、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但愿我的答案能让你满意
抵押房屋贷款办理流程和放款时间:1、备齐资料提交,等待审批,审批时间通常是7-15个工作日之内;2、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做抵押登记3、银行见他项证后安排放款。
流程:1.报名 开发商会在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核验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3.摇号 自住型商品房摇号的方式介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自行摇号、保障房*摇号之间。摇号将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摇号结果会在市住建委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摇号前,保障房*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注:购房家庭可以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摇号,但只要选中了一个项目中的一套,其他项目中的号码自动作废 4.选房 市民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开发商就会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优先选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 5.签约 选房后,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候家庭的,自动放弃*候资格
你好,推荐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贷款程序 一、申请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2.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4.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1.核验借款人申请表;2.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3.确定贷款担保方式。 三、调查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调查内容包括:1.购房行为是否合法;2.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3.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4.有保证人的,保证人的意愿以及是否具有保证资格。 其中,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报告送受托人。四、审批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五、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1.采取抵押加保证担保的,须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2.采取抵押担保同时购买购房综合保险的须订立抵押合同和保险合同;3.采取质押担保的,须订立质押合同;4.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须订立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以所购买住房为抵押物但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在订立抵押合同前签订《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订立后,需要登记的,依法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的登记。六、划拨贷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