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个主要是从房地产交易比较火热的06年开始的。记得当时是因为刚好营业税征收年限从2年提到5年。成交量也上来了。很多业主不太熟悉交易流程和应交费用。当时就开始有很多交易实用了实收这个方式。业主只算自己要收的钱。。几年下来基本上深圳绝大多数的交易还是用的这种方式。。。。。很多业主已经把这个当成一种心理保障和寄托了。其实建议买房的人士不用过多考虑这方面费用是不是应该自己来出的问题。多点算一下自己买
现在在深圳,二手房产生的费用一般都是买方承担了.费用包含:增值税,契税,个税,贴花费,登记费,评估费,按揭服务费,公证费,若是卖方当初按揭购买的,欠款未还清的,还有赎楼担保费,赎楼短期利息费,外加中介服务费,然而买方一般情况下都是只管实收房款,不管其它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和契税(房款的3%),实际的还需要看房子的情况。2018年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费用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二手房所有的费用都可以买卖双方自己私下沟通的,不存在必须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