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土地性质需要关注权限、原则、程序三方面的流程是:
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应该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通常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应该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
2、原则问题: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使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应该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同时原则上挂牌、拍卖用地不能变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层认为有相当合理的理由)
3、程序问题:首先土地方向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规划审批—国土部门征询意见—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土部门费用核定—规划同意变更,与国土部门签订变更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应该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