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管理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上市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你所说的3%税就是要交的土地出让金,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可以查到相关的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也不需要交土地出
1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已婚家庭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未婚者。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阅读更多2宜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宜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确定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房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预核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和上浮幅度。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预核的基准价格和最高上浮幅度,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就是宜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一条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小套不超过70平方米,中套不超过90平方米。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结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登记状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同户型的建设比例。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3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范围内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建设、经济适用、定向供给的原则。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五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1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已婚家庭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未婚者。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阅读更多2宜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宜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确定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房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预核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和上浮幅度。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预核的基准价格和最高上浮幅度,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就是宜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一条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小套不超过70平方米,中套不超过90平方米。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结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登记状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不同户型的建设比例。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3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范围内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建设、经济适用、定向供给的原则。宜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五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已婚家庭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未婚者。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宜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