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是指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期房是指未经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换句话说,商品房未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均为期房;已经领取“大产证”的商品房才属现房。是否已经取得“大产证”,是区分两者的重点。而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却将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规定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依照这一规定,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现售,也就属于现房;区分现房和期房的重点在于商品房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期房要看开发商的手续,只要开发商手续齐全就可以买.期房买的是图纸,价格相对现房便宜一些,只是看不着房屋的质量.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目的是防止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另外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为: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规划手续合法。
(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商品房预售的重点条件,也是预售商品房区别于现售商品房的主要条件。
(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合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小产权房建筑用地的土地取得没有经过正常手续,不属于建委招标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只是占用乡镇或机关单位的土地建设,国家只给他颁发一个大的产权证并且不允许出售的;商品房土地正规手续得到的。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防止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另外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为: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规划手续合法。
(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商品房预售的重点条件,也是预售商品房区别于现售商品房的主要条件。
(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合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