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是售楼处会告诉你的,大概就是,工资证明,户口本,(已婚的,则需要双方户口本,并且双方都要到场,因为要按手印,签字),身份证,然后去银行填写一堆表,办张还款卡就行了。然后等待售楼处把合同递交给房屋交易所,合同副本交给银行,银行审核信用度通过后,打电话给你,要去交一堆钱这时会设计到一些税费,然后就是等待漫长的房屋交易所审核过程,通过审核后就可以去售楼处
购房贷款办理流程购房贷款办理流程大致分为这四步:1、联系银行,提交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2、等待银行审批。3、银行审批同意,签署购房合同,然后再签订银行按揭贷款合同。4、按期还款。
购房申请贷款时,往往会依照所购房屋是否为首套房来确定贷款利率等。申请手套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首套房如何界定?下面将作出解答。在解答首套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之前,需要首先明确首套房该如何界定。依照《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告知单》的清楚表明,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才会被认定为首套住房。在申请首套房贷款时,需要申请人开具首套房证明。查询首次购房信息,是以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不过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贷款人携带好相关材料以及首套购房证明,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才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相关优惠政策。
购房贷款办理流程购房贷款办理流程首先你需要先知道该楼盘在哪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售楼处银行代表只是收集贷款资料,贷款资料准备完成后,开发商会把资料交给银行进行审批,由于现在贷款规模紧张,要看该行的额度情况如何。审批时间不能确定,最快1个星期,最长无上限。办理好贷款后,开发商凭借贷款协议,商品房购买合同,抵押合同到房管局登记上户。上户
流程手续: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管理部或致电管理部进行个人贷款咨询,准备个人贷款相关材料。 (二)管理部初审及信用评估 1、借款申请人携以下个人贷款材料至管理部进行个人贷款初审。 (1)《借款申请表》(三份) (2)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非本地户口可提供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提供,原件) (5)离退休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原件) (6)收入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原件,三份) (7)最高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原件) (8)职称证明(原件) (9)购房合同(原件) (10)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 (11)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复印件,一份) (12)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房改房,复印件,一份) (13)集资建房方案(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4)集资建房方案批复(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5)集资建房批复在房改部门备案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6)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专户存储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7)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在管理部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向北京市住房贷款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个人信用评估。 3、管理部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收押合同》(一式三份),并由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售房人处签章。同时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售房人查询其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由售房人签章。 4、按照规定要求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管理部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管理部复审 1、管理部初审结束3个工作日后,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领取《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售房单位签章后的《收押合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及以下个人贷款资料至管理部,管理部据此确定个人贷款期限、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个人贷款经办银行、个人贷款拟划入的售房人开户银行及账号。管理部向个人提供信用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1)《借款申请表》(三份) (2)全部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四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四份)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提供,复印件,四份) (5)离退休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复印件,三份) (6)收入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原件,三份) (7)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8)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9)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需要评估的房屋,原件,二份;复印件,一份) (10)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复印件,二份) (11)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房改房,复印件,二份) (12)集资建房方案(集资建房,复印件,二份) (13)集资建房方案批复(集资建房,复印件,二份) (14)房改办确认的集资人员名单(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个项目提供一份,管理部备案) (15)集资建房批复在房改部门备案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6)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专户存储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7)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管理部复审通过后,管理部开具《个人贷款发放通知书》及《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贷款发放通知书》和《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向担保中心或担保中心的授权机构缴纳担保费。 (四)担保审核 担保中心对申请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进行审核。担保审核通过后,管理部将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费发票返至借款申请人手中。 (五)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在管理部复审通过后6个工作日后,至管理部办理签字手续。借款申请人签字时,应提交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管理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房屋未出租证明》及《收押合同》等文件上签字。 3、借款申请人等待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六)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在贷款发放日至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银行返回借款人相关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