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除市政设计的规范外,以及很多公路规范要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这里就写些主要的,以及不少,
城市道路和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人行道绿化设计规范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4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5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6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人行道绿化设计规范:宽度不小于5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宽度小于5m且不小于3.5m的人行道,除公益性设施外不宜设置公共服务性设施。宽度小于3.5m的人行道,应只设置公益性设施,同时应保证2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其他设施不得设置。
1、设施的设置位置和密度应与所在街道功能相适应,根据使用的人数、频次、方式、服务半径确定合理间距。 2、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不应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宜满足通透性要求。 3、设施的设置应结合周边已有的公共设施,适当整合,避免重复。 4、新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 m,改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1.5 m,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宽度不应小于1.5 m。 5、宽度不小于5 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 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 6、宽度小于5 m且不小于3.5 m的人行道,除公益性设施外不宜设置公共服务性设施。 7、宽度小于3.5 m的人行道,应只设置公益性设施,同时应保证2 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其他设施不得设置。 8、通行带除必要的交通设施外不应设置外露地面的公共设施;路口人行带除必要的交通设施和废物箱外不应设置其他设施。 9、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 m人行道空间内不应设置设施。 10、沿车行道边设施带内的设施,外缘不应越出设施带范围,留出0.25 m的车辆通行安全侧向余宽。 11、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内,不应设置座椅、活动厕所、报刊亭。 12、人流密度大的区域,如交通枢纽、商业区、景区景点、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周边人行道上的设施设置密度可适当加密。 13、设施的造型与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4、设施不应占压市政管线检查井,并留出管线维修的合理空间;满足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作业要求。 15、设施不应占压设施带内绿化树池,不应影响行道树的生长环境。 16、设施应安装牢固,安装后地面应平整,基础部分不得*露出路面,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