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证过户流程如下:(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需要的证明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补发新*。 5、*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除提交上述*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