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申请资质一般要求提供如下文件: 1)申请报告。 2)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及有关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5)验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明和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经营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和劳动合同(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人员不得列入)。 8)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 9)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1、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资质最低要求是注册资本50万元;2、申请资质,如上所说,你可以直接到物业主管部门咨询需要哪些材料,各个市在资质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主要由:(1)注册资本50万元;(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3、新申请资质从最低等级三级开始,并设一年的暂定期,你如果领到资质*,*上资质等级会写到三级(暂定)。
成立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 即你即将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短期应该达到什么样的经营目标;中远期企业的发展战略(最好针对目标市场做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公司申办的条件和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 (1) 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新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 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应当提交原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7)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期限、被委托人的权限。 (8)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9) 股东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复印件; (10)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1)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2)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3)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4) 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 (17)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应当提交原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8)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9) 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20) 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21) 股东的法人*明或者自然人*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复印件。 (22)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3)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24)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5)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6) 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7)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 (29)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应当提交原件; 三,物业管理企业特定资质条件 1、物业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四、申报* 1、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经营资质的批复; 2、设立物业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合规的章程; 4、法人代表任命书或委托聘任书; 5、验资报告; 6、注册及经营地点证明; 7、拥有或受托管理的物业的证明材料; 8、拥有符合资质级别相关规定必须拥有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人数及*; 9、其他。 五、申请成立的程序 1、根据上述成立条件,准备材料和文件; 2、向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法人注册登记和开业登记; 4、依法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5、依法到*机关(或授权单位)进行公章登记和刻制。 六、其它 1、在领到资质审批文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输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对外营业; 2、有些项目合同需到房管部门备案; 3、涉及公共场所的有关收费还需到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