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机构受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时,应查验下列*: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4)竣工图;(5)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相关*、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6)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作管理人员*。2、工程验收的人员不应少于2人。 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验收,应成立有验收、建审、监督、战训等人员参加的验收组织,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3、*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报后,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4、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选址、方案可行性论证或初步设计审查会的人员应将所提意见填入《建筑工程前期审查意见记录表》。5、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后应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由专人进行技术总复核。6、*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从收到全套设计图纸*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当在20日内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 可以延长至30日。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 即为同意。7、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发出后,建审人员要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落实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8、建审人员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施工监督检查, 并作检查记录。一般工程竣工前检查不少于1次, 重点工程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检查不少于3次。9、建审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当进行会审并作记录:(1)属于重大工程项目(由支队界定)的;(2)执行*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有困难需进行相应调整、变通的;(3)建设单位选用的自动消防设施产品以及施工安装单位的合法性需要审查的;(4)有其它重大问题的。1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将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移交验收部门。 望采纳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有: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2008-03-01实施。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2005-07-01实施。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本规范
一.*准备1、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2、消防验收意见书;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灭火疏散预案;5、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图纸二.验收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验收配合1.按专业分工人员(水、电、通风、主控室、水泵房)2.工俱准备(对讲机、电工工俱、探照灯、梯、手报钥匙、卷帘门钥匙、消防电梯钥匙、排烟阀复位工俱、水*、压力表等)3.应急广播通知录音.4.柴油发电机试机准备四.验收总结五.现场清理及消防系统复位
建筑竣工验收流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