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合法;2、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5、建设项目投资批准文件;6、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布局方案;7、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8、建设单位(个人)与相邻单位(个人)发生纠纷或联合建设需出具建房(四邻)协议书,并进行公证;9、建设工程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且利害人提出听证申请的,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组织专门听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许可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规划指标与规范有无*)所需材料名称如下: 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 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 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 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 (三套 )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 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北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