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1,抵押权人,姓名(单位名称),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证件名称,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证件编号,单位地址,法定表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抵押人的相关信息,(一般和银行相对),
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时,是否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在规定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时,并没有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在内。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当事人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在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当事人不再需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没有直
您好: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愿意与原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效力如何
你好,合同明确约定即可,没有不利的地方。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