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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07-01
建设部2月1日实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否管用?
可以去物业先反映情况,不受理的话投诉到房管局!
建设部2月1日实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否管用?
以书面的形式到县级以上的房屋监察大队/支队报告,最好将改动前后的图片一起送报。
建设部2月1日实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否管用?有谁清楚?
建设部决定在今年1月1日实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在全国启用新的统一印制的房屋权属证。那么,新证与旧的权属证书有什么不同?怎样才能较好地识别房屋权属证书的真伪?1:格式内容不一样。我国的产权登记始于解放初期,权证由各地印制,格式内容并不统一。尽管1987年建设部统一过全国房屋权属证书样式,但目前证书格式内容仍不统一。有建设部式样的,有改造建设部式样的,有自行印制的,有本式的,也有一张纸的。2:印制质量不一致。有大厂精工印制的,也有街道小厂粗制滥造的,所用纸张质地更是差别甚大。3:没有任何防伪措施。4:发证机关极不规范,有的叫政府,有的叫房地产管理局,有的叫房管处、所、站,因此,所用印章也不规范,不统一。新的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新证共分三种: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权证印制质量上乘,封面为红色(他项权证为兰色),印有金色国徽。材料为进口护照面料,内页为粉红色印钞纸,采用了护照和钞票印制工艺。且增加了防伪功能,如注册号、团花、水印等,规范了发证机关和用印。根据上述新旧权属证的不同和新证的特点,我们对权属证书的真伪就不难区别了。首先,应该按照以上新证的特点从总体看它的印制质量。由于新证是独家按照专门工艺和选用专门材料印制,它的质地和印制质量非一般可比。大体印制精良者为真,印制粗糙者为伪。这是从感官上区分。当然,最重要,最本质的辨别方法是把握新证的特点和防伪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房注册号由于新证是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那么在辨别时,要看它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2:发证机关(盖章)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他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二是所盖印章均系机器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3:团花在封面里页有由土红,翠绿二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4:花边首页,即发证机关盖章页有上下等宽,对称,左右等宽,对称的咖啡色花纹边框。花纹细腻,清晰。5:暗印,水印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和房屋。6:编号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7:发证编号即首页花边框内上端由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证机关的簿册,档案记载相一致。按照上述权证的特点和防伪功能,进行综合审查考虑,你手中的房屋权属证书的真伪就不难识别了。然后,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接下来,是查验该房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需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您可通过1999年1月1日实施的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查询开发商是否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查询所购商品房是否被房地产开发商所抵押或着已经被出售。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买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相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
建设部2月1日实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否管用?有谁清楚?
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哪些流程?销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很多内容,其中认购书的签署需要在达成意向后签署,交定金最后进入正式程序,销售时要符合具有相关证书和批准文件许可证等一系列条件,所以要销售商品房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一、商品房销售认购书签署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买受人与售房单位达成购房意向后,在售房单位或经纪机构签订认购书。2.买受人与售房单位确定房间号,同时交付定金。3.售房单位交给买受人签约须知,指明正式签约程序。二、商品房销售要符合什么条件?1.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看完了以上的内容,想必大家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了更多的了解了吧,希望在生活中大家可以用到这些知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应不应该向我们租房子的收费,现在租房费用高的可怕,还要出租房费,谁干租房?
是的,这都是国家硬性规定,可能还需要你去当地派出所备案的。
商品验房都有哪些标准?
商品房验收必须经过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验收合格才符合验收合格,因为住宅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所要验收的环节特别多,只有所有的环节验收合格通过,才能达到验收合格。
如何支付超出费用,适用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3%的规定吗
您好,不能使用该规定,如果另有约定可以从其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协商处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咨询免费,请放心来电。
如何支付超出费用,适用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3%的规定吗
您好,不能使用该规定,如果另有约定可以从其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协商处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咨询免费,请放心来电。
如何支付超出费用,适用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3%的规定吗
您好,不能使用该规定,如果另有约定可以从其约定,如果没有建议协商处理,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咨询免费,请放心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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