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4.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 装修工程为2年。
1.凡是我公司直接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合同,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所承担的义务,与业主方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决不允许有任何违反规范的现象发生。2.我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确保防水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3.我公司进场施工,欢迎业主方对我公司施工的工程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保证决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4.我公司在施工中,将派专业技术人员与业主方做好协调工作,并对我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行全程监督,对我方的成品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因不慎的人为损坏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应保护工作,确保我方的防水质量达到设计、规范及业主要求。5.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如系我方施工质量的原因或我方监督不力所造成的渗漏均由我方负责返工,不收任何费用。6.凡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保证在法定保修期内不会出现有渗漏现象;如有渗漏,确系我公司施工或材料质量造成的,我公司及时进行无偿修复,本公司将在接到电话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保修期内,若有人为原因造成的渗漏,公司将协助客户妥善处理。7.凡由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全部进入客户档案,并设有24小时防水服务热线0574-87835983便于定期质量及客户投诉。我们将在每次大雨后通过电话或派人上门进行回访,连续不少于三次,以后每年不少于三次,最短不少于五年。以确保对客户的质量服务。8.凡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并承诺终身维修责任。9.服务承诺的监督:服务承诺工作的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的概念源于2005年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如下:“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在该办法中不仅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界定,而且还对其期限做了描述。实质上就是指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合同约定。而保修期却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概念了。对此2000年6月26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有明确的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可见保修期指的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该期限虽然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能违背以上第七条的规定,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通过上文对缺陷责任期的比较,从本质上来说其区别是很明显的,前者是发包方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而保修期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一个期限。不过从一个角度,即利益,来考虑,如果缺陷发生在缺陷责任期内,对于承包人没有进行维修的行为,发包方是可以从质保金中扣除的;而如果缺陷发生在保修期内缺陷责任期外,那么对于承包商不维修的行为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通常来讲保修期是长于缺陷责任期的,特别是对于大型工程。而我们在日常的一些小项目工程中,常常将缺陷责任期等同于保修期,而且在合同的拟定中混用,或许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不过这对我们进行大的工程来说可能会造成很大损失的。当然对于一些小的工程,也可以将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等于保修期的期限,不过在用词的时候应该准确,至少作为拟定合同的己方应该明白其代表的含义。
1.凡是我公司直接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合同,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所承担的义务,与业主方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决不允许有任何违反规范的现象发生。2.我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确保防水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3.我公司进场施工,欢迎业主方对我公司施工的工程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保证决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以次充好、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是装修工程里的主体装修质保期一般是在合同上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默认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地区和专业。半年到五年都有。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一般为1年,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有些地方三年,有些五年。还可以通过合同专门制定。
这个的装修工程保修单真心觉得没有什么难度呢,你可以自己到网上去搜一下嘛,这些都会有的,当然,我这里也整理了一份样板给你,你可以看看哦,反正我是觉得挺不错的呢!工程保修单甲方:乙方:共页共页年月日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装修房屋地址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场施工日期竣工程验日期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备注:(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年。(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3)保修期为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装修工程保修书范本如下甲方:??乙方:?为保证??????????????????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肇庆市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青岛城阳宝龙城市广场1#商业部分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 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五 年; 3、 装修工程为 二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二 年; 5、 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3%。 五、 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 2、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