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二手房)资金监管是“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的通俗理解,其是指专门用于划转存量房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结算资金的账户。“专用账户”与设立方(即经纪公司或担保公司,下同)自有的结算账户是分开的不同账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独立于设立方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设立方的负债,资金的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设立方无权挪用“专用账户”下的资金。根据存量房的抵押状况及付款方式,交易结算资金的划转一般分为四种程序:第一种是房屋未设定抵押,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第二种是房屋未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第三种是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第四种是房屋已设定抵押,买房人抵押贷款。但这四种情况的资金监管流程基本可以分为四大步骤:第一步,交易双方通过网上签约系统进行买卖合同的签订。截止11月22日,建委批准的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交易保证机构共有56家。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在与其委托保证机构签署《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前,最好应核实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开户许可证明。第二步,签署资金划转协议,把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交易双方与选定的经纪机构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之后,客户把除定金外的剩余房款存入经纪公司的在开户银行的“专用账户”,银行会向客户开具交存凭证。经纪公司核实凭证后,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第三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下发新产权证和办结单。经纪公司的过户专员携《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协同交易双方到房地局进行过户。房地局在出具新产权证的同时,向业主开具《转移登记办结单》。第四步,银行资金划转。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完毕时,出售者即可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开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划转手续。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为了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遏制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而实施的监督管理制度。
请问首付款和贷款是分别做资金监管还是同时做资金监管,具体流程
您好,如果是北京区域的,首付款是在过户前做资金监管的,也有的是在面签时约定做资金监管,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来进行,贷款的部分是在过户后直接由银行放款至业主的帐户中,是不需要做资金监管的。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买卖双方携带证件到店面办理资金监管,完成过户后:经纪人将新房产证复印件(或契税票和领证通知单(复印件))交于过户专员,过户专员拍照后传给金成建国5号交易中心资金监管组;交易中心资金监管组审核相关备件无误后,解冻房款;备件(过户专员签字的新房本复印件/或(契税票+领证通知单)复印件 )齐全,T+1个工作日解冻,无需买卖双方到场。
二手房非资金监管流程,还有非资金监管证明在哪里开据?
你好,建议咨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