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办事程序: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单位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报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报大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公告、公布——规划放线——规划验线——规划竣工验收合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