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规范如下一、居住区绿化居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地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能为居民创造优美清静的生活环境,对居民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响。(一)居住区绿地的布置原则1.居住区内的各项绿地要统一规划,合理组织,便其服务半径能让居民方便地使用。2.绿地内的设施与布置符合绿地的功能要求,布局要紧凑,出入口的位置要考虑人流的方向,各种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活动之间要有分隔,以避免相互的干扰。3.要利用自然地形和现状条件,对坡地、洼地、河湖及原有的树木、建筑要注意利用,因地制宜地选择用地和布置绿地,以节约用地和节省建设资金。4.绿地的布置要能美化居住环境,既要考虑绿地的景观,注意绿地内外之间的借景,还要考虑到四季景观的变化。5.植物配置要发挥绿化在卫生防护等方面的作用,改善居住环境与小气候。树种选择和种植方式要求能投资少,有效益和便于管理,树木的形态及布置能配合组织居住区的建设空间。(二)居住区绿地的组成及要求设施完善的居住除住宅外大致还配合有小型公共绿地、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等组成,因此居住的绿地也与之相联系。1.小型公共绿地:居住区内如有起伏的地形、河湖可利用,或不宜建筑的用地,可辟作小型公共绿地,供附近居民和儿童休息,游玩或文化活动之用。其设施一般都比较简,以花、草、树木为主,有条件的也可适当点缀小型园林建筑亭、廊、花架等,这类绿地要求与周围居住建筑密切联系又要保持安静。2.宅旁绿地必须密切注意到防风、防尘、减少太阳辐射热,以及保证良好的光照、通风和美化等功能上的要求。布置方式均受居住区内建筑形式,建筑密度,间距大小,建筑层数以及朝向等所决定。在朝南一面的种植要注意不影响采光和通风,东西两侧可种植高大乔木以遮挡夏季烈日的照射,北面、西面、可种耐荫植物,并阻挡冬季寒风。3.居住区道路绿化居住区内道路绿化与城市街道绿化有不少共同之处,但因交通人流量不大,道路宽度较小,一般为3—6米,类型也少,树种选择中,小乔木为宜如女贞、三角枫、五角枫。二、工厂绿化工厂绿化是工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应综合考虑和合理安排,以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改善卫生防护、保障生产、创造舒适美丽的休息环境等多种功能。(一)工厂绿化设计内容1.防护林带:要根据污染危害程度设立不同宽度的卫生防护地带、防护林带一般设置在企业的上风方向,在污物开始密集降落的范围内及其影响的地段,应当选择在当地生长最健具有抗烟尘和抗有害气体的乔灌木树种为主,林带的结构以采取乔灌木混交的紧密结构和半透风结构为主,外*廓保持梯形或屋脊形,防风尘等效果较佳。2.游息绿地:含厂前区绿化,应与周围建筑相协调,要求开朗明快,采用规则式或混合式布置,运用树丛、草坪、花坛、水池要素进行综合考虑。3.生产区绿化首先要按其生产特点和绿化面积,考虑遮荫、降温、隔尘、隔噪音、防火、防爆等功能要求,另外也要了介车间职工对绿化的要求和喜好,一般情况,生点美化的部分应该放在车间出入口,车间附属的休息室旁边及窗口附近最易注目的地方,车间附近种植各种乔灌木与建筑和各种管道网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注意不能因种树而有碍车间的通风透光。
人行道绿化设计规范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4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5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6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人行道绿化设计规范:宽度不小于5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宽度小于5m且不小于3.5m的人行道,除公益性设施外不宜设置公共服务性设施。宽度小于3.5m的人行道,应只设置公益性设施,同时应保证2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其他设施不得设置。
1、设施的设置位置和密度应与所在街道功能相适应,根据使用的人数、频次、方式、服务半径确定合理间距。 2、设施的设置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不应影响城市环境景观,宜满足通透性要求。 3、设施的设置应结合周边已有的公共设施,适当整合,避免重复。 4、新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2 m,改建道路通行带宽度不应小于1.5 m,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宽度不应小于1.5 m。 5、宽度不小于5 m的人行道,可设置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但应保证3 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 6、宽度小于5 m且不小于3.5 m的人行道,除公益性设施外不宜设置公共服务性设施。 7、宽度小于3.5 m的人行道,应只设置公益性设施,同时应保证2 m以上的通行带宽度,其他设施不得设置。 8、通行带除必要的交通设施外不应设置外露地面的公共设施;路口人行带除必要的交通设施和废物箱外不应设置其他设施。 9、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 m人行道空间内不应设置设施。 10、沿车行道边设施带内的设施,外缘不应越出设施带范围,留出0.25 m的车辆通行安全侧向余宽。 11、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内,不应设置座椅、活动厕所、报刊亭。 12、人流密度大的区域,如交通枢纽、商业区、景区景点、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周边人行道上的设施设置密度可适当加密。 13、设施的造型与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4、设施不应占压市政管线检查井,并留出管线维修的合理空间;满足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作业要求。 15、设施不应占压设施带内绿化树池,不应影响行道树的生长环境。 16、设施应安装牢固,安装后地面应平整,基础部分不得*露出路面,整洁美观。
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m。栏杆构件间的最大净间距不得大于140mm,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栏杆结构设计必须安全可靠,栏杆底座应设置锚筋,其强度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